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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投稿(点击进入系统)

为严格落实校园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宁夏大学新闻稿件质量,规范新闻信息投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稿方式。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通讯员(见《关于成立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队伍的通知》(宣传部[2020]30号))设定单位新闻投稿系统账号,通讯员通过登录宁夏大学OA系统中的新闻投稿系统进行投稿,不再接受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投稿。通讯员变更和系统账号无法登录,请及时与宣传部(2061161)联系。

2、新闻投稿体裁以消息、通讯为主。所投稿件应新闻要素齐全,叙述准确客观,时效性强,内容鲜活。投稿篇幅忌冗长(建议篇幅:消息类1000字以内,通讯类3000字以内)。人名、地名、职务和专业术语准确无误。

3、稿件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都应当直接在投稿系统编辑区域中输入或上传。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图片要清晰,格式为jpg,横幅图片尺寸为500×333,不得含有水印,新闻网会结合文章内容和图片效果酌情选用。

4、稿件中涉及人物的头衔、职称等,仅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提供即可,在之后提及该人物时,应直呼其名,且不用“某教授”“某先生”这样的简称。稿件中包含外文名称(姓名、书名、地名等)的,应同时提供依惯例翻译的中文名称。

5、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投稿,遇节假日除外。否则,不予发布。

6、新闻稿件应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常规工作、例行工作稿件一般不予发布。

7、所投新闻稿件应由院系(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宣传领导审核校对,并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8、来稿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内容的应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投送,涉及重大活动或内容重要的需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投送。

9、如稿件或图片是有可能涉密的科研课题或重要商业合作项目等内容,需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

10、新闻网编辑会按新闻采编流程处理相关稿件,对来稿有修改权,一般修改不需告知投稿单位,如有重要修改或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会与投稿单位沟通。

11、新闻网公平对待每一篇投稿,以质论稿。达到刊发标准的稿件会及时发布到学校主页或新闻网主页相应栏目及相关专题网站,通讯员也可随时登陆投稿系统查看稿件处理状态。

宁夏大学新闻网欢迎您的来稿!

联系电话:0951-206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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