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党委中心组2011年理论学习材料第4期

发布日期:2011-11-03    浏览次数:

高等教育

在复杂社会形势下创新高校管理

田建国

我们党今天所面临的复杂形势是任何时期都没有经历过的。主要是四大社会影响:世界格局加快转换、社会经济急剧转型、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信息获取渠道多元,以及四大环境考验: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这些都对创新高校管理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在东欧、中亚、中东地区进行的所谓“颜色革命”提醒我们,高校不仅是知识传播和知识创造的场所,同样也是各种意识形态交锋和较量的主要阵地,是各种势力争夺我们民族未来的主要战场。从目前高校的情况看,虽然局势稳定,但是潜伏着一些不安定因素,各种安全隐患仍然不少。我们要清醒认识高校面临的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落实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真正的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让人体验美好、体验崇高、体验成功,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鲜明的价值判断、丰富的思想体系。

以人为本是创新高校管理的核心理念。教育是最具人类良心的事业,是人类最纯洁最壮美的事业。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深刻揭示了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真谛:教育是把一个人从黑暗引向光明,教育是把一个人从虚假引向真实,教育是把一个人从低俗引向崇高。教育是引导不是去左右,教育是影响不是去支配,教育是感染不是去教训,教育是解放不是去控制。真正的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让人体验美好、体验崇高、体验成功,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鲜明的价值判断、丰富的思想体系。

创新高校管理,推进高校和谐稳定,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就是育人首位。现代大学教育功能与传统相比有了很大拓展。高校很容易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播等功能中忽视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育人。现在的高校育人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们对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依然存在着根深蒂固的“ GDP崇拜”,就是学位点、重点学科、科研经费、科研获奖等,领导和教师的兴奋点都集中于此,对教学缺乏投入,对育人缺乏热情。

以学生为本的目标,就是终身发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关心每一个学生的个体发展,公平惠及所有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成为优秀人才。终身发展的目标,体现了教育面向学生个体与面向学生群体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对学生眼前负责与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对学生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以学生为本的本质,就是学生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要把学生看作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把教育同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学生是行为主体,要把学生看作是能动的、有创造力的行为主体,把外在引导与学生内在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学生是生命主体,要把学生看作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有生命尊严的生命主体,把知识传授与健康人格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学生是发展主体,要把学生看作是自主发展的发展主体,把学生成长成才与发展个性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学生为本的灵魂,就是热爱学生。大爱是教育的灵魂,就是一切为了学生。有位教育专家把教师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好人”,问寒问暖,爱生如子;第二层次是“能人”,讲课精彩,天衣无缝;第三层次是“有理念的人”,提供指引,真正服务。实践证明,平庸的教师在说教,良好的教师在解惑,优秀的教师在示范,卓越的教师在启迪。教育要以大爱之魂,教师要以大爱之心,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以学生为本的工作,就是引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服务体系:一是学业发展服务体系,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学会自主学习、有效学习;二是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帮助学生作好就业准备;三是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帮助学生保持良好心态、健全人格;四是困难资助服务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是素质拓展服务体系,帮助学生发掘自身潜能,提高综合素质;六是思想教育服务体系,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高校是意识形态最活跃、最敏感的地方,要深入研究如何使先进文化、主流意识形态在包容中实现引领,在共存中巩固主导。

高校始终是意识形态最活跃、最敏感的地方,是多元文化的集散地,是思想文化交锋的最前沿,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重要目标。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师生思想观念也在发生深刻变化。高校思想文化思潮出现了多样化的特点,既有主流意识形态,也有非主流意识形态,还有处于中间状态的意识形态,甚至也有反主流的意识形态。我们要深入研究回答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使先进文化、主流意识形态在包容中实现引领,在共存中巩固主导。

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具有特殊的复杂性。西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手法,就是混淆视听、搞乱思想,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高校里,往往学术问题与意识形态问题交织,学校内部问题与社会问题交织,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正确的改革方向与不完善的实施过程交织,正当的利益诉求与不理性的表达方式交织。

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和把握意识形态发展趋势、特征、性质和传播特点,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运用意识形态进行西化分化的动向,提高识别力和应对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理直气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用一元引导多元。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宣传有要求。

推进创新管理与和谐稳定统一

和谐稳定并非就是“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也不是个性被压抑、矛盾被掩盖、问题被搁置,而是一种协调、平衡、有序的发展态势。

高校和谐稳定,必须实现和谐稳定与创新管理的统一。和谐稳定与创新管理既相互对立又具有内在统一性。和谐就是动态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化中的统一。其重要特点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谐稳定就是要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建立秩序,维护公平,保持平衡。与之相反,创新就是终点的超越、平衡的打破、动态的延伸、高度的提升。其重要特点是敢想敢为,敢于超越。创新管理就是要冲破传统,打破平衡,超越现状,效率至上。在高校和谐稳定建设中,实现两者结合的关键点,是和谐稳定的平衡机制与创新管理的动力机制有机统一。

和谐稳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在创新管理中利用矛盾,在化解矛盾中促进和谐。现在高校有四类矛盾最突出:发展中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规模形态与质量功能的矛盾;办学方向中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一元的价值导向与多元价值选择的矛盾;管理中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规范管理与充分发扬民主的矛盾;学校各类主体之间矛盾,集中体现在干群矛盾、师生矛盾和教师中不同群体间的矛盾。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矛盾就是差异。我们要善于驾驭矛盾、控制矛盾和化解矛盾,在指导思想上承认和尊重差异,在学校氛围上宽容和包容差异,在教育工作上规范和整合差异,在和谐稳定上引导和控制差异。

和谐稳定不是没有差异,而是和而不同,丰富多彩。有差异才能互补,才能百花齐放,做到和而不同。和谐稳定并非就是“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也不是个性被压抑、矛盾被掩盖、问题被搁置的“稳定”,而是一种协调、平衡、有序的发展态势,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校园组织结构的和谐、教育环境的和谐,以及教师间人际关系的和谐、学生间人际关系的和谐等。

比如,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不同的学科背景,有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也有不同的性格特点。这些差异可以使领导班子结构比较合理,思考问题更加全面,工作推进更加有力。领导的水平不在于消除异己,消灭不同,而在于能够求同存异,殊途同归。领导的责任就是通过不同意见的沟通和协调,求得共识。

和谐稳定不是停滞不前,而是在创新管理中不断发展。现代社会的和谐与传统社会的和谐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现代社会的和谐必定是在创新中实现的,是在新陈代谢中实现的。每一次创新,都可能会带来局部的不稳定,但创新后会实现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和谐。停止发展脚步来谋求和谐,只能是局部的和谐、暂时的和谐、表面的和谐。这种和谐经不起历史的考验。

和谐稳定不是不要制度约束,而是要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保持高校和谐稳定,需要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高校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防止或减少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协商,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稳定现场没有余地,处置越快,出手越果断,付出的代价越小。创新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确保高校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田建国)

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三大原因探析

西南大学 王许人

研究生教育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我国研究生在科研的基础能力方面可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一般工作能力、信息加工能力、运用现有科研方法的能力以及成果的表达能力等方面进步较快,但在杰出人才所必须具有的创新能力方面还有明显不足。为了提高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必须认清不足,找出原因。

原创性成果少,创新能力不足

创新意识不足。我国研究生比较缺少主动追求创新、推崇创新、乐于创新的意识,在科研创新过程中缺少坚忍不拔、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对挫折、失败的承受力。

创造性思维不足。创造性思维不足的核心是缺乏批判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的能力,我们的学生有较强的运用已有知识体系进行科研活动的思维定势,而对相关知识和信息进行批判、综合、组合,并形成新的思维、新的观点、新的理论的能力较弱;有较强的演绎思维能力,但发散、直觉、归纳、形象与抽象等思维能力较弱。

研究能力不足。即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发明新技术的能力不足。目前培养的研究生有较强的记忆力,但缺乏敏锐的感知和想像能力。虽然创新能力的重点在于创新思维能力,但创新能力的最终表现则是把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思想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最终表现在创新的物化成果上,我国研究生这方面的能力还需提高。在培养过程中,创新思维能力、动手操作和实践活动能力及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训练还需加强。

原创性成果少,国际影响力较低。在论文的原创性以及论文成果的国际影响力方面,和国际一流水平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国研究生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数量不足,特别是文章的他引率仍低于国外优秀水平。在基础理论的原创性以及实验工作量、论文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代表研究生最高水平的博士论文与国外的博士论文相比,也还有一定差距。

在选题和方法上缺乏自主探索

在研究的选择上,理论深度不够,自主探索不够。学术创新主要是在自然科学理论和人文科学理论的取得突破。然而,从近些年我国研究生的论文来看,对国民经济或工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实用型和跟踪型的研究较多,而从实际需求出发并将问题一般化而进行的有深度的系统的理论研究较弱,因而难以在学术理论上取得创新。

同时,我国研究生自由探索课题少,围绕导师课题的研究多。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探索的过程,而选题体现了自主探索,是创新的首要环节,换言之,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首要便是选题能力。事实上,研究生选题的具体来源并不重要,关键是选题过程是否通过了自主思考与选择。我国研究生的大部分研究来源于导师的课题,其好处在于研究的风险小、经费有保证,挑战性也相对较小,完成难度相对不大。然而,学生在选题上思考不够,甚至无需思考,这在无形中减少了对选题能力的培养,进而造成学生在选题上的创新短板。

借用现成方法和手段多,自主探索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少。研究手段与方法的创新,常常决定了研究的创新水平,目前的问题在于我国研究生主要的研究手段和方法都是已有的,且基本上是国外开发的,很少有自己创新的手段、方法甚至仪器、设备。而我国研究生在方法和工具层面的创新意识和意愿不够强,由于不能使用现存的方法和工具而放弃相关研究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非常可惜的。方法和工具的开发是创新的重要方面,现有研究手段的缺乏恰恰提供了创新的机遇。

缺乏远大理想和学术抱负,社会责任感不强。学术研究的创新,除了要求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学术水平之外,还必须具备一种研究品质,即有为追求科学真理而献身的崇高精神,有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而奋斗的神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坚持不懈的毅力。但是在社会功利主义的影响下,部分研究生的这个品质逐渐丧失,追求学术的自我驱动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研究热情,这也是造成论文原创性不足的原因之一。

过分量化的评价机制限制创新

过分量化的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过分量化的评价机制对创新的限制体现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忽视了创新所需的积累过程,二是降低了创新的积极性和动力。创新是以学术积累为基础的,各学科的研究,特别是人文社科类的研究需要长期积累才能形成优秀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用一段时期的论文发表数量来对研究生学术研究水平进行定性评价,这种“工具理性”的量化管理机制往往会形成片面追求数量的导向性行动指南,使得研究生忽略了学术积累的重要性,继而降低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艰苦而长期的过程,而研究生的学制并不长,过分量化的评价机制如果与毕业、评优等培养管理行为相结合,就会导致学生不愿意将过多的精力放在创新上,转而选择那些容易出成果的研究,这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统一的研究生管理和评价机制,也无法充分照顾与尊重学科、学生的个性,继而可能抹杀他们的创造性。

根据上述分析,在研究生能力的培养中,应当鼓励研究生自主选题,加强理论创新的研究;引导和激励研究生探索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经费支持;改革评价机制,量、质结合,特别重质;加强理想教育和责任教育,提升研究生的研究品质和研究积极性。

中国博士质量究竟如何

摘要: 2010年8月,华中科技大学周光礼教授的《中国博士质量调查》,再次把博士质量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许多人不禁追问:中国博士培养的质量真就这么差?

早在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就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启动了对博士培养工作的系统调查。四年来,调查组深入到全国289个博士培养单位、200余家用人单位,发放回收调查问卷69133份,走访了2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大型企业,深度访谈400余人次,以期从论文质量、科研创新能力、学术贡献、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全面评估——

调查显示,我国已步入博士教育大国行列,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博士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博士队伍成为科教兴国的骨干力量,相关群体对我国博士培养状况基本满意;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更具前沿性,参考文献更全面,写作更规范,成果更有创新性,其整体状况与国际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

调查同时表明,和发达国家相比,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需求相比,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也面临严峻挑战,如优秀生源流失严重、少数单位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把关不严、博士生创新能力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相比差距较大等。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培养质量,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同年5月,在国务院学位办主持下,由北京大学、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合组成的“中国博士质量分析”课题组成立。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中国博士质量的整体现状,课题组在全国289所博士培养单位(高等院校257所、科研单位31所、党校1所)向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研究生负责人发放并回收问卷33507份,请他们对博士培养质量进行评价;在289所博士培养单位、16个省市的近100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00余家企业回收问卷35626份,请博士毕业生和单位管理人员对博士的发展质量进行评价。

为克服定量分析的局限,课题组成员又先后赴上海、杭州、西安、武汉和北京等地进行大规模的访谈调研,进一步深入了解博士生教育相关群体对博士质量的看法。调研涉及22所高等院校,2个科研院所,以及部分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大型企业,总计访谈近400余人次。

除了主观评价之外,需要引入一些客观的手段来对博士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课题组选取了论文质量和学术贡献这两个维度来评价博士质量。博士论文质量的分析分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两个维度,纵向比较抽取3190篇博士论文,对博士论文质量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横向比较抽取了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的博士学位论文2013篇,和我国相应学科的博士论文进行比较分析。为增加评价的可信度,课题组召开了“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专家评议会,邀请35位独立专家就课题组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纵向比较和国际比较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评价。博士生的学术贡献则主要从SCI论文、EI论文、国际顶尖期刊论文、

国内人文社科类顶尖期刊论文的发表情况进行文献计量学的分析。

基本判断

以下部分主要从博士生规模与培养能力、博士培养质量、博士发展质量和博士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呈现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⒈ 我国已步入博士教育大国行列,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发展快。1981年,我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151个,涵盖了8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此后,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初成规模期(1981-1992年)、平稳增长期(1993-1998年)、快速增长期(1999-2004年)和稳定发展期(2005年以来)四个发展阶段。通过30年的努力,累计授予博士学位33.5万人,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2010年,我国博士授予单位达到347个,在学博士研究生24.6万人。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1996年超过韩国,2000年超过印度,2002年超过英国和日本,2005年超过德国,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大国。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还有一定差距。2008年,美国授予博士学位数为63712人,不仅高于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45338人),也高于当年我国博士招生数。一些媒体关于“我国在2008年超过美国成为最大的博士学位授予国家”的报道并不准确。

⒉ 博士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博士队伍成为科教兴国的骨干力量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人们对博士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可以归纳为学术成果导向的质量观、职业导向的质量观、学术训练导向的质量观和效益导向的质量观。受教育者(博士生和毕业博士)与和教育者(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负责人)普遍高度重视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但对博士生相关学科知识和学位论文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存在明显差异。

从博士培养质量现状的评价来看,在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学位论文质量、相关学科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使命感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的9项指标中,博士生和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对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学位论文质量四项指标评价“较高”的比例高达80%左右,博士生导师的评价略低,但也达到了50%左右。博士生、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对创新能力评价普遍选择“较高”的比例分别为59.9%、29.7%和59.6%。

从博士培养质量变化趋势的评价来看,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均对博士培养质量的发展趋势给予了比较乐观的评价,特别是博士生外语水平、学位论文质量和科研能力三项指标,两个群体选择“提高”的比例均达到(或非常接近)了一半以上。但是,也有1/6左右的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认为博士生的使命感责任感有下降趋势。

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方面。纵向比较表明,我国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近30年来有了显著提高,主要表现在选题更具前沿性,参考文献更全面,写作更规范,成果更有创新性,我国博士学位论文的整体状况与国际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优秀者已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我国部分博士论文的相关成果已经发表在其学科领域的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并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一些博士生的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在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少博士论文经修改后以专著的形式出版,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研究;在应用学科领域,博士生的专利意识明显增强,一些博士论文的相关成果已经被申请为专利。调查也发现,整体来说,我国博士学位论文更注重选题的应用性,长于借鉴、修正和发展已有理论以解决现实和应用性问题,在文献评述、理论深度和原始创新等方面与国际高等教育强国尚有一定的差距。

博士生的学术贡献。学术发表是衡量博士生贡献与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2000年至2006年,博士生在读期间人均署名发表SCI、EI论文的数量和在全国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总数中的比例均呈现明显增长趋势,表明博士生已成为我国学术论文产出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内外顶级学术期刊论文发表中,博士生也已经成为一支相当重要的力量。例如,在第一届“最具影响力的百篇国内、国际学术论文”中,博士生为署名作者数约占1/3,为第一作者的超过1/10。在获“卓越研究奖”的24篇论文中,博士生参与13篇,占总数的54.2%,为第一作者的10篇,占总数的41.7%。一些优秀博士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在《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等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论文。2005年,中国生物学学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世界三大著名期刊《自然》、《科学》和《细胞》上共发表9篇论文,其中5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博士生。中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博士生蒋辉200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细胞》(Cell)杂志发表论文,打破了中国学者自1981年来在该期刊零发表的纪录。1997-2005年,清华大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自然》、《科学》两大杂志上共发表5篇论文,其中4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博士生,1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博士后。

博士队伍成为科教兴国的骨干力量。针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四类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对博士综合满意度评价的平均值为4.78(使用6份量表赋值方法,6分表示“非常满意”,5分表示“满意”),其中对博士发展潜力满意度评价的平均值为4.88。用人单位中近90%的人认为培养单位对博士的教育基本能满足社会需求,其中认为“很合理”和“十分合理”的比例达到33%。2002至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第一完成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分别在45%-85%和15%-50%之间,呈逐年上升趋势。

⒊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博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我国政府始终强调质量是博士教育的生命线,在宏观发展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方面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时大力支持鼓励各培养单位进行导师遴选、招生方式和培养模式等方面的自主探索。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着新中国教育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在博士生导师的审批、研究生院的设立、一级学科点的设置、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立,以及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研究生培养机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并采取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随着导师队伍规模的扩大,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结构日趋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学者进入到导师队伍中。从生师比来看,我国2009年博士生教育中的生师比为4.44,仅略高于美国(约4.0)。调查结果显示,79%的博士生认为并不存在导师指导学生过多的现象;从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来看,96%以上的博士生与导师每月的交流次数在1次或1次以上,50%以上的博士生与导师每月交流3次或3次以上,这个数据与国际相比也是较好的。

此外,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和其他一些重大计划的实施,使得一批重点高校、重点学科与博士点的整体实力显著提高,有力地保证了博士培养质量的整体水平。2005年,我国高校有75个学科点进入了“基本科学指标(ESI)”数据库有关学科领域的前1%,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博士培养质量的提升。同时,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投入的加大,更多的博士生获得了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5%的博士生能够有机会参与到导师的课题中;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博士生的资助水平大幅提高,博士生已经能够依靠资助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问题与挑战

在肯定已有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与国家新的战略需求相比,我国的博士生教育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⒈优秀生源流失较为严重

在博士教育战略地位空前提高的背景下,国际间对优秀博士生源的竞争日趋激烈。美国奥巴马政府承诺进一步改革签证制度以吸引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到美国学习和研究。以2006年为例,美国授予的哲学博士学位中留学生占到了35%,其中自然科学领域留学生的比例高达51%,工程科学领域留学生的比例高达64%。在当年美国所授予的45596名博士中,有4774名来自中国大陆,占10.5%。欧盟国家也在采取种种措施,大量吸引外国的优秀留学生。面对发达国家对优秀博士生源的全球性竞争,我国要留住大批优秀生源,进一步提升博士质量,压力空前。

⒉ 创新能力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比还有一些差距

无论从问卷调查还是对学位论文的评价来看,创新能力不足是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博士生导师认为博士生创新能力“较高”、“一般”和“较低”的比例分别为29.7%、62.7%和7.6%,在所有9项指标中列第八位。许多专家指出,原始创新不足是我国博士论文与世界一流大学博士论文的最大差距。

⒊ 少数博士培养单位对博士论文质量把关不严

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较为空泛、文献综述分析评论不足、论文表述的严谨性、论证的逻辑性不强。同时,也存在个别博士培养单位在论文评审中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国务院学位办开展的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工作中,有的论文同时被两位专家评为“D”档(较差)。

⒋ 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

30年来,我国在招生录取、导师指导、培养方式、质量保障等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在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大背景下,对导师资格、导师指导方式、资助方式、淘汰制等方面的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策建议

今后10-15年,既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期,也是全面提升博士质量,最终使我国成为博士教育强国的战略机遇期。针对目前博士培养中存在的紧迫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不断提升博士生教育的战略地位。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全社会对博士研究生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将博士教育纳入国家及区域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尽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制定工作,从法律角度确立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并进一步明确博士质量标准,确保博士质量稳步提高;大幅提高政府对博士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博士生生均培养经费,确立功能性拨款制度,保证重点高校拥有经常性的科研经费;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改革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现研究课题对博士生培养和资助功能;突出重点建设,继续加大对“985工程”高校和“211”高校经费投入,大力支持全国重点学科、国家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大批接近或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优势学科;强化博士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特别是重视研究生院的建设和发展;实施未来科学家计划,设立博士生创新基金,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自主申报和主持科研项目。

进一步完善博士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控制学术型博士教育发展规模,实现学术型博士教育从重视规模到重视质量的转变;新增一批研究生院,努力将博士生培养集中到研究生院单位,在2020年之前实现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承担全国90%以上博士培养任务;改革博士学位培养单位授权审核办法,从严控制博士授予单位资格审批,建立博士培养单位的淘汰机制;改革招生学科及专业招生目录,赋予培养单位在学科专业设置方面更大的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全以政府宏观指导、培养单位自我约束为主和以导师负责制与资助制为主要内容的博士质量保障体系,将质量保障和监控作为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博士生中期分流淘汰机制;改革博士生招生方式,实现从笔试成绩为主向以综合考察为主的招生方式转变;强化博士生的学术训练,高度重视博士生课程结构调整及开设高水平的课程,注意培养博士生跨学科研究能力;改革博士生论文发表等考核制度,鼓励博士生树立精品意识,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博士生的国际交流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经费支持,培养博士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

进一步增强博士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全面质量观,学术型博士的培养也需要改变单一的学术质量观,通过产学研等多种途径增强博士教育服务社会的理念与能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一些专业性劳动力市场的特殊要求,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专业博士教育的发展;加强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博士教育过程中的合作,并建立博士生毕业后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

热点关注

中部崛起战略的成效与不足

汪瑾 张建清

(光明日报2011年05月24日)

中部地区位于我国大陆腹地,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承接东西,贯通南北,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的经济地位不断下降,与其他经济板块相比,中部地区的相对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都明显偏低。2006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中部六省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近年来,中部六省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发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经济发展简况

经济总量和人均GDP持续快速发展。从经济总量看,自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比战略实施前稳步提高,增幅达129%,年均增幅达15.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人均GDP在实施中部崛起政策之后取得了较快增长。2005年-2010年,中部地区人均GDP年均增幅超过13.5%,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和外贸同向拉动经济增长。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来看,中部要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占全国比重不断提高。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来看,中部地区居全国首位。中部地区的对外贸易也实现了快速发展。2005年-2010年,中部地区进出口商品总额年平均增长31.5%,同期各省对外贸易年均增速大大高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

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中部六省各县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中部六省就业人数共19063万人,2009年达到21537万人,新增就业人员2474万人。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47%、21%、32%,第一产业从业人员降到50%以内,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稳步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作用凸显。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工作按要求顺利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六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2010年六省60%的参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地级以上城市社区卫生覆盖城市市民比例达到95.32%。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和工作改进,极大地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此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产业结构有待升级,科技对经济增长的带动能力不强。中部地区产业结构水平从2005年以来虽有所改善,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则明显偏低。第二产业中,高耗能的重工业所占比重较高,传统轻纺工业成萎缩之势,高新技术发展相对滞后,缺乏有重大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和产业。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对高技术人才吸引力低。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比较薄弱。水利灌溉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能源基地建设方面,存在局部电网薄弱,输电设备老旧,整体运行可靠性低等问题。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优秀经营人才的缺乏和大批专业人才外流的困境。生活工作环境欠佳,福利待遇不高和发达地区竞争等因素,造成中部现代装备制造业高级人才短缺,制约了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外向型经济发展不足,产业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中部地区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外贸易依存度偏低。2005年至2010年,中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只有10%左右,而全国的外贸依存度却是60%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加工贸易发展显著不足。随着沿海地区土地、劳动力等成本的不断上升,中部地区应有承接加工贸易由沿海向内地转移的契机,但截至目前,中部地区加工贸易仍未有实质性的变化和发展。

对策及建议

1、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应增强服务意识,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全方位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转变用行政命令来维持经济秩序和处理经济矛盾的思维及方法,树立资源配置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用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换市场的观念。

2、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部地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及其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推进大中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抓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加快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扶贫开发,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3、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支持进出口贸易,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境外和东部产业转移,支持骨干进出口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进出口结构;大力引进外资,从单纯的吸引资金转向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模式和优秀人才,鼓励外商向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等领域投资。优化投资环境,为外向型经济向纵深发展创造条件。(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伟大国家力量的生动展示

强 卫

(光明日报2011年5月19日)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一年来,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青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展开了一场迄今为止人类在高原高寒地区规模最大、成效最显著的救援行动,成功开启了一场在制约条件最多的地区进行的气壮山河的灾后重建,创造了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玉树速度、玉树奇迹。一方面,以最短的时间,夺取了抢险救灾的重大胜利:抢险救灾阶段,累计抢救压埋人员2008人,成功转移群众22.5万名;救治1.1万名伤员,转移3109名重伤员到外地接受治疗,为6.55万人次提供医疗服务,因灾死亡率、致残率、截肢率极低;并迅速恢复了灾区的交通、商业、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取得了灾后重建的阶段性成果:玉树灾后重建2010年6月全面启动后短短5个多月时间,开工各类重建项目298个,完成投资50.1亿元,实现了“完成大部分农牧民住房重建,开工建设大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全面完成可修复住房维修加固”的年度重建目标。到2010年底,部分灾区群众已经喜迁新居,部分学校、医院主体工程已经封顶,一些支持玉树长远发展的基础项目也相继开工或建成。在重建物质家园的同时,全力保持灾区良好社会秩序,加快重建精神家园。今年是三年灾后重建的关键之年,青海将安排投资200亿元左右,力争完成三年重建总任务的65%左右,确保今年入冬前灾区大多数城镇居民和全部农牧民住进新家园,确保明年春季开学时所有中小学生回到新校园,确保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努力让玉树各族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目前,玉树灾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秩序井然,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宏伟蓝图正在加快实现。

回首惊天动地的抗震救灾和波澜壮阔的灾后重建,为什么我们可以泰山压顶而屹立不倒?为什么我们能够对灾害作出如此迅速的反应?为什么我们能够在短时间内动员如此强大的救援力量?为什么我们的灾后重建能够做到依法、科学、统一和有力、有序、有效?我理解,这一切靠的就是伟大的国家力量。

这种国家力量,源于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的制度优势。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第一时间就建立了从中央到省州县、从军队到地方、从一线到后方,政令畅通、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举全国之力投入抗震救灾斗争。同时,从国家层面组织灾后重建,出台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灾后重建政策,明确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对口支援机制,支持力度之大、投入标准之高、照顾考量之全面,前所未有。这一切,无不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体制效率,它既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历史巨变,也为有效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创造人间奇迹提供了强大支撑。

这种国家力量,源于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放眼全球,没有哪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一样,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同自己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深深融入到发展壮大的每一步。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定地与人民在一起,坚持把抢救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把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放在第一位,把谋划灾区人民的新生活放在第一位,用行动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品格。事实再次证明,只有深深植根于人民的中国共产党,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带领人民应对各种挑战,战胜各种困难,创造美好生活。

这种国家力量,源于人民子弟兵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忠诚品质。调动军队抢险救灾,已经成为国际惯例。但是我们的军队作为人民子弟兵,长期以来与群众形成了鱼水深情,他们做的许多事情是其他国家的军队不会做的。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人民军队迅速集结灾区,以血肉之躯筑起钢铁长城,成为抢险救灾的主力军、安定民心的主心骨、灾后重建的突击队,为抢救生命、救治伤员、运输物资、清理废墟、维护秩序、安置受灾群众、帮助灾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真正无愧于人民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

这种国家力量,源于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身先士卒、无私无畏的模范作用。危难时刻,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保障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党员干部强忍失去亲人、失去家园的悲痛,舍小家、为大家,以坚强的意志带领群众抢险救灾、重建家园。在灾区,到处飘扬的党旗、国旗告诉人们,党和政府就和群众在一起;所有党员佩戴的“共产党员”胸牌告诉群众,党员干部就在身边。可以说,危难时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身先士卒的大仁、大智、大勇和大爱,在人民群众心中树起一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丰碑,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顶梁柱。实践证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责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和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是我们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三件法宝”。

这种国家力量,源于亿万民众凝聚起的大爱无疆、共克时艰的民族精神。在灾难面前,中华儿女充分展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奉献精神。全国人民积极为灾区捐赠款物、奉献爱心;广大志愿者无私无畏、同心协力、共赴国难;灾区汉、藏、回等各族群众团结互助,共克时艰;宗教界人士特别是藏传佛教广大僧侣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和重建工作;数万来自不同地区的援建者与灾区干部群众一起携手同心、夜以继日,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灾区,创造着奇迹。所有这些,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汇聚成了“玉树不倒,青海常青”的强大力量,彰显出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

总之,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斗争,是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是一次政治制度优势的大展现,是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是一次防灾减灾能力的大提升。它再次告知世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历经无数艰难探索之后的必然选择,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全国人民共同利益的社会制度,具有无可比拟、无比优越的优势和力量。

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深入挖掘阐述玉树抗震救灾展示的国家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理论上,它有助于进一步总结应对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深化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实践上,它有助于充分挖掘运用国家力量优势,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和新青海,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前,深入研究玉树抗震救灾展示的国家力量,有几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一要通过弘扬玉树抗震救灾精神的实践,进一步丰富国家力量的内涵。在玉树抗震救灾斗争中,青海全省上下形成和展示了“大爱同心、坚韧不拔、挑战极限、感恩奋进”的玉树抗震救灾精神,这是这场斗争中国家力量的集中体现。大爱同心,就是灾难面前中华儿女展现的血浓于水、爱重于山、情深于海的骨肉亲情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战斗力。坚韧不拔,就是灾难面前生生不息、勇往直前、无畏担当的不竭力量。挑战极限,就是在雪域高原的特殊地区、特殊环境、特殊条件下,奋勇挑战体力极限、精神极限和生存极限。感恩奋进,就是把对党中央、国务院、人民军队和全国人民的知恩之心、感恩之情转化为埋头苦干、重建家园的实际行动。玉树抗震救灾精神是长期以来青海各族人民不屈不挠与自然灾害斗争实践的集中反映,是青海各族人民团结和睦、守望相助美好品格的充分彰显,是青海各族人民追求发展进步强烈愿望的生动写照,它与青海长期形成的“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一起构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新青海精神。这种精神,也是我们抗击汶川特大地震中形成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在青海的具体体现,也是伟大的国家力量在青海的具体体现。要深入研究玉树抗震救灾精神的内涵、实质及其与国家精神力量的关系,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国家力量的内涵,并使之转化为艰苦奋斗、重建家园的坚定意志和具体行动,转化为团结协作、建设新青海的必胜信念和强大动力。

二要通过发挥国家力量的优势,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玉树和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玉树灾后重建是迄今为止人类在高原高寒地区开展的最大规模的灾后重建,是在制约条件最为突出、生态保护最为重要、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最为繁重的地方开展的灾后重建。这就决定了玉树灾后重建不能简单克隆,而是系统研究、统筹考虑、全面提升。现在,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总体目标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上两个大台阶”的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和改善,又好又快地重建新校园、新家园,为建设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运用中央给予玉树的特殊政策,不断研究解决灾后重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措施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援建大军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优势,以国家力量保障社会主义新玉树建设的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要深入研究借助国家力量落实中央部委、企业和发达省市对口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的援助机制等制度措施,以青海藏区的发展探索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有效模式。

三要通过深化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力量是国家意志力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既包括经济、科技、军事等有形之力,也包括民族团结、民族意志、民族精神等无形之力。实践雄辩地证明,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国家力量得到了极大提升。可以说,没有30多年改革开放形成的强大综合国力,就没有这次抗震救灾中雄厚的物质支撑和强大的技术保障;没有30多年全面推进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就没有今天高效的国家管理能力和协调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这个模式和道路,就是国家力量,说到底是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国家力量的根本保证!只有依靠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克服前进中的一切困难,推动我们的事业不断走向新胜利。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我们要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视野,努力形成一批以国家力量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理论成果,以进一步深化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认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力量。

中共党史

永不褪色的旗帜

——从党章变化看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从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到二大诞生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党章;从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民主革命时期最具历史决定意义的党章,到1956年党的八大按照执政党要求制定新党章;从十二大在拨乱反正的历史进步中对党章作出重大修改,到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的光辉思想写入党章总纲……

透过党章的发展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90年走过的救国救民、利国利民、强国富民的道路,追寻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轨迹,探究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历史动因。

这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动力源泉——党章发展的历程,贯穿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红线

延安枣园,当年的中央书记处礼堂,悬挂着毛主席亲笔写下的“为群众服务”。

“这是毛泽东1943年专为中央书记处同志题写的,意在提醒党的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题写时间比‘为人民服务’还要早一些。”延安革命纪念馆研究馆员米世同告诉记者。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说:“正因为‘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才能在异常残酷的革命斗争中和十分艰难的环境下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成为能前仆后继、英勇奋斗的力量源泉。”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写入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八大通过的党章,则突出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宗旨始终不变,但不同时期的党章彰显出“为人民”的不同内涵。姚桓举例说,在十六大党章中写入“小康”一词,就把共产党人的科学理想与普通百姓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结合起来了。

这是鲜红党旗永不褪色的根本保证——党章发展的历程,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伟大进程

2011年5月12日,记者采访了一位特殊的百岁老人。他,就是党的七大代表、开国中将方强。

“1945年4月23日,七大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开幕。会议开了50天。中间,少奇同志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家一致拥护将‘毛泽东思想’写进党章。”方强清晰地回忆着66年前那一幕。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授刘煜认为,这是党章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七大党章体现了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的结合,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的党章。

中央档案馆保存着毛泽东于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前5天,在《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上的批示——

“即退小平同志:……我只在党章第三条觉得应当添三个字,请酌定。毛泽东九月十日”。

毛泽东说的第三条是党员权利条款,即“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在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他添上的三个字是“理论和”。

2007年11月,方强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党的十七大。他说,我们党始终重视理论建设。特别是新时期,党的每一次理论探索和创新都在党章中得到了鲜明体现:

——十四大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写进党章;

——十五大修改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

——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并对新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系列理论成果作了总合,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将来也要不断丰富。”方强肯定地说。

这是党长期执政的实践基础——党章发展的历程,反映了党为完成自身历史任务的艰辛探索。

在北京大学教授梁柱看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不仅是因为它适应了客观历史发展的需要,而且也表明党具有承担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两大历史使命的能力。”

“谈到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应特别关注八大和十二大党章。”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强调。

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党章第一次公诸报端。

“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代表着党章发展的新时代。”叶笃初如是评价,“它根本摒弃了自九大以来蒙在党章上的‘左’的阴影,形成了具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特征的党章,从而开启了嗣后党章发展的历史坦途。”

从“实现四个现代化”到“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成果在党章中留下了清晰的脉络。

这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由之路——党章发展的历程,记录了党的制度创新的历史轨迹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随后发出的通知中指出,能不能有效地学习贯彻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从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至今,时间又过去4个年头。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明显加快,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推进……(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延安时期党开展学习运动的深刻启示

■延安时期开展的学习运动,实际上开了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先河

■坚持树立世界眼光、强化开放意识,不断拓宽党的胸襟视野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真正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一道前进的目的

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学习氛围空前浓厚、学习成果异常丰硕的一个时期。总结回顾延安时期我们党大兴学习之风的历史,对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有着深刻启示。

延安时期学习运动有什么历史背景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以延安为中心的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深入的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运动,这场学习运动有着十分特殊的历史背景。

破除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必然要求。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使党的思想路线转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轨道上来。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仍然束缚着党内许多人的头脑,干扰着党的正确思想路线的执行。因此,通过开展学习运动来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矛盾,彻底消除教条主义错误的思想基础,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完成党所肩负的抗日救国这一历史重任的现实需要。延安时期,我们党担负着领导抗日战争的历史重任,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形势和问题,迫切需要全党同志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否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素养,特别是培养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优秀干部,成为我们党能否领导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关键。如果该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中国共产党便很难担当起领导抗日战争胜利发展的艰巨任务。

实施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1937年7月到1940年7月,由于革命形势的发展,党的队伍急剧扩大,但有许多人思想上并没有入党,而且他们中大部分缺乏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素养。为了完成“建设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这一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任务,迫切需要开展一次学习运动来帮助新党员克服自身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从整体上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延安时期学习运动有什么显著特点

延安时期,党内大兴学习之风,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成为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构筑了“人人处于学习之中,时时体现学习之风”的浓厚学习氛围。这一时期的学习运动有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特点。

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要有目的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是为着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问题和策略问题而去从它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的。”正是由于有了这样深刻的认识,延安时期的学习运动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能够始终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逐渐确立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

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为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克服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毛泽东指出,办法就是两个,一个是对付忙的办法,这就是“挤”的精神;再一个是对付不懂的办法,就是“钻”的精神。“工作忙就要‘挤’,看不懂就要‘钻’,用这两个法子来对付它,学习是一定可以获胜的”。作为培养党的高级干部的学校,抗日军政大学就流行“认字就在背包上,写字就在大地上,课堂就在大路上,桌子就在膝盖上”的学习口号。

严密完善的学习制度。1939年,中共中央设立干部教育部,负责领导全党的学习。毛泽东要求:“全国各级党部,边区各级政府,各个人民团体,各类学校,都须设立这样的机关,建立这样的制度。”中共中央还在1940年7月至1941年2月间发出了7个指示性文件,建立了一整套干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和办法。如规定5月5日为学习节、全党在职干部每天必须保证有两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小组每月开讨论会两次、组织必要的讲课等。

民主活跃的学习氛围。延安时期,全党同志在学习过程中,相互之间有不同观点尽可以发表,互相争论,形成了民主活跃的学习氛围。例如,由张闻天领导的学习小组,学习方式是由艾思奇撰写提纲,指定参考书,平日自学,星期六上午开一次讨论会。讨论会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畅所欲言,最后由艾思奇作总结。这种民主活跃的学习风气对于“培养敢作敢为,敢独立思想的干部”意义重大。

开放广阔的学习视野。在学习运动中,党的领导同志认识到,“学习马列主义必须有很丰富的、具体的社会知识与科学知识做基础。没有这样的基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马列主义者,是不可能的”。毛泽东率先垂范,不仅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还广泛阅读中外学者的著作。他认为,“为了学好马克思主义,必须增加各种具体知识,要学习世界各国历史、地理及各种必要的社会常识与科学常识,特别是中国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的各种常识,甚至包括小说等读物”。

延安时期学习运动对今天有什么启示

延安时期开展的学习运动,实际上开了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先河。虽然延安时期与我们现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社会背景、时代主题、中心任务、构建途径有所不同,但高度重视学习型政党的建设工作,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取得抗战和解放战争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今天,总结回顾延安时期的经验,为我们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党的思想路线。延安时期学习运动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延安时期学习运动的成功经验启示着我们: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应着眼于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能力,拓展理论视野和历史眼界。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既应重视研读经典著作,学习党的历史,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还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当今世情、国情和改革的实情,及时总结新鲜经验,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在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将建设学习型政党与完成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延安时期的学习运动不是盲目的抽象学习,也不是脱离实际的“闭门思过”式的修养,而是同转变作风和改进工作、同深刻地科学地分析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与推进革命事业的不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准确把握中国革命的实际,中央强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41年8月中央成立了调查研究局,毛泽东亲自兼任局长,发布了《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等有关加强调查研究和改进领导方法的有关文件。当时,全党理论联系实际蔚然成风,收到了巨大的成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注重研究和解决改革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仅要从书本上学,还要在实践中学,向群众学习,善于把科学理论精神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坚定信念、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发展的实际本领、武装干部群众的巨大精神力量。要着眼于当前的形势任务,着眼于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认真分析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必须坚持树立世界眼光、强化开放意识,不断拓宽党的胸襟视野。延安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以非凡的战略眼光,把中国革命放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认识和把握,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以中国革命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为中心的战略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和人民战争的胜利。当前,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条件下,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站在国际大局与国内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思考和制定中国的发展战略,全面分析判断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外部环境,全面把握当今世界发展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借鉴国外执政党治国理政的经验。

必须坚持民主作风,用科学方法解决思想矛盾,推进党内民主。延安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运用开展学习运动来解决党内思想矛盾的途径。毛泽东认为对于党内的思想矛盾,必须运用民主讨论的方法、细致说理的方法、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学习运动中遵循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大力倡导不同意见之间的辩论,反对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真正达到了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一道前进的目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也是一个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要把开展学习活动与发扬党内民主实践结合,把学习过程变成党内民主的实践过程,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使全体党员能够敞开心扉、充分交流、共享知识、共同进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民主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提高党性修养、增进班子团结的重要作用,协调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提升党组织的学习力、战斗力。

理论研究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的战略意义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在价值理念上,要始终坚持和谐稳定与群众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行为范式上,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外部联系上,要始终坚持社会管理与改革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强调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科学化,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加深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从开始改革开放到把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提并论形成“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我们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在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实践探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

持社会管理科学化,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从国内形势看,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社会管理奠定了比较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正在日益凸显,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就表明,只有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才能把握难得的机遇,迎接严峻的挑战,巩固和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既是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长远需要,也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长远需要,也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必由之路;既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长远需要,也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内涵的深刻阐释

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鲜明特色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应当而且必须参加国家的管理。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强调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他特别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核心内涵主要应把握三个要点:一是要坚持人民主体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高度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二是要坚持人民公仆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共产党人除了人民利益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在感情上始终贴近群众,在工作中真诚服务群众,在生活上切实关心群众,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永远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要坚持社会和谐观。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在我国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社会和谐观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最大程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适应群众基本成分复杂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细致,适应群众社会结构复杂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扎实,适应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全面,适应群众思想观念多元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深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

坚持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

扎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价值理念上,要始终坚持和谐稳定与群众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维护群众利益必须维护和谐稳定。如果社会总是处在激烈的冲突状态,总是处在动荡不安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何举措都将难以实施,维护群众利益只能成为空谈。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信息网络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特别是通过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诚信,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另一方面,维护和谐稳定必须维护群众利益。不和谐、不稳定的突出表现就是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没有公民社会权力的实现和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不可能有充满生机活力的真正的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所以,一定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等,特别是通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行为范式上,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地位,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党委、政府代表着人民群众,不坚持党委的领导,不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我们的社会管理就有可能走偏方向,失去整合的力量。另一方面,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加社会管理。这是社会管理中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分水岭和试金石。所以,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在外部联系上,要始终坚持社会管理与改革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绝不是社会建设的全部内容,而且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的其他内容如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具有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所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同时,要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总体格局中,社会管理也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都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所以,在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同时,一定要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名词解释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过程。一般认为,社会管理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指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血写的条约与近代中国

李育民

( 光明日报2011年5月19日)

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回顾90年前的历史关节点,回顾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很有意义。中国进入近代,是从西方列强用大炮强迫清政府接受不平等条约开始的。它以打破传统中外关系格局为起点,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和方向,使中国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正如李文海先生所言:“了解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

一、血写的条约把中国推向半封建半殖民地深渊

从叩开中国大门的鸦片战争开始,列强的每一次侵华战争都要导致一至数件血写的条约,并由此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时代。以《南京条约》为代表的第一批中外条约,“标志着中国闭关自守的破产”,“以前是中国处于命令的地位去决定国际关系”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列强由此启动了用“条约制度”将中国纳入它们的“统治范围”的进程,确定了对华关系的真正不平等。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订立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不论从本身,还是从实施条件和其他方面来看,列强对中国行使“准统治权”的条约制度已基本确立,中国完全被纳入资本主义的“世界国家秩序”。

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不平等条约体系,并反映了资本主义从自由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的特点。战后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的《马关条约》及其相关条约,不仅废弃了中日于1871年建立的具有平等性质的条约关系,而且获得了西方列强所攫取的所有条约特权,并增加了新的特权。中国面临着被“瓜分”的民族危机,传统的宗藩体制已经崩溃,华夷秩序几乎荡然无存。在继起的八国联军之役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于1901年与清政府订立了《辛丑条约》,将不平等条约体系发展到高峰,中国半殖民地社会由此完全形成。1915年,乘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胁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了被称为“民四条约”的一系列条约和换文。1918年,欧洲小国瑞士也与中国订立了不平等条约。其后,不平等条约才没有新的重大发展。

从总体上看,晚清时期所订立的中外条约,都是不平等的,但从民国建立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巴黎和会召开和五四运动爆发的1919年,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年头,在这一年,“中国与外国的条约关系,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开始和另一个时代的结束。”不平等条约时代开始走向崩溃,中国真正展开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斗争,废约运动全面兴起,政府交涉和民众斗争交相呼应。南京政府成立后,废约斗争逐步取得实质性成果。抗战期间,束缚中国上百年的不平等条约得以基本废除,但条约特权并未彻底清除,并出现了新形式的不平等条约。这个时期的中外条约关系,处于由不平等向平等的转化过程中。直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不平等条约时代才宣告真正结束。

二、中外条约对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之影响

从广义来看,近代中外条约是一个庞杂的体系。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汇集了1182件约章(其中有7件系鸦片战争以前所订),包括正式条约和不属于条约范围的合同、章程等,其中既有不平等条约,也有平等条约。从条约实施体制的完整性和近代中外关系的特殊性而言,这一体系包括中国政府与各国政府签订的正式条约,正式条约之外的各种合同、章程和协定,以及中国政府为履行条约规定及办理相关事务而颁行的谕旨、法令和章程,外国方面根据条约特权在华建立的机构及其实行的各种制度等等。这一庞杂体系所体现的中外关系的变化,导致或促使了中国近代社会的重大变动。它既是列强侵害中国主权,对华行使“准统治权”的特权制度,又蕴含着某些有助于中国摆脱落后、与先进文明接轨的因子。正惟如此,中外条约对中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重大而又复杂的影响,各种重大事件,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社会变迁,都与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不言而喻,它给中国造成的危害和负面作用极为严重。具体而言,一是在政治上束缚中国的主权,致使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变化,由一个独立自主但又与世界隔膜的封建国家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国家,中国的国际地位由此一落千丈。美国政要布热津斯基指出,“19世纪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协定和治外法权条款,使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不仅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地位低下,而且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同样地位低下。”二是在经济上殖民性质的掠夺使得中国长期处于国弱民穷的落后状态。通过巨额赔款和各种经济特权,尤其是片面协定关税特权,列强扼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不仅使中国遭受巨大的财税损失,而且严重限制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贫穷造成并加深了社会动荡,“中国几十年来的内乱,也就是帝国主义赐给我们的‘恩惠’。”三是在思想文化上,通过条约特权,列强不断扩大在华传教和教育事业,试图改造中国的国民性,试图对中国人民进行“道义和精神的支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奴化思想的滋长。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总之,近代中国沦入半殖民地社会的深渊,民族的深重灾难,国家的积弱不振,社会的贫弱穷困,正是不平等条约造成的。李文海先生曾形象地指出:“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像蚊子吮血似的将坚船利炮的‘尖刺’刺入近代中国的孱弱肌体,造成近代中国的‘大出血’。”

另一方面,中外条约又在客观上促使中国社会产生了具有近代性质的变化。列宁认为,半殖民地国家“是自然界和社会各方面常见的过渡形式的例子”。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过渡形式”就是其社会结构的混合形式。马克思指出,征服可能造成的结果之一,就是“发生一种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生产方式”,“即征服民族与被征服民族混合形成的生产方式”,并“重新形成另一种社会结构”。列强通过战争强加的条约对中国所进行的“征服”,也同样造成了近代中国的混合形态的结构。这是一种具有封建性质、半殖民地性质和近代性质的混合结构,前两者显而易见,值得注意的是其具有近代性质的内容。在亚洲,居于先进文明的西方列强自觉或不自觉地执行着破坏性和建设性的双重使命,前者如恩格斯所说,侵略战争给了中国以致命的打击,“旧有的小农经济制度,以及可以容纳比较稠密人口的整个陈旧的社会制度也都在瓦解”。后者即《共产党宣言》中所说,“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和“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

新建立的条约关系,既使中国的主权受到侵害,蒙受着不平等的耻辱,又带来了近代国际关系的新模式。近代以前,清政府在对外关系方面,实行的是以自己为中心构筑的国际关系模式,即华夷秩序。这种模式将其他国家视为藩属,在形式上是不平等的。“中华帝国及其统治者,始终居于‘华夷’秩序中居高临下、凌驾一切的地位。”自近代国际法在17世纪中叶的欧洲产生之后,西欧国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形成了新的国家秩序,提出了国家主权、平等等观念和原理,形式上是平等的。而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际交往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尽管这一新的国际秩序是一个“不断向外膨胀”的体制,本质上是一种弱肉强食的不平等关系,但其中所包含的近代性质的交往形式和原则,则在中外条约关系中有所体现,如互派驻外使节等。诸如此类,虽不占主导地位,不能改变近代中外条约的基本性质,但客观上却有利于中国走向近代、融入世界。

众所周知,在条约的作用下,中国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封建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催生了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业,并由此产生了新的阶级和社会力量。随着中外条约对自然经济破坏的加剧,半封建社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也在不断发展。在条约的刺激下,中国近代的国家机构、外交体制、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等等,均出现了具有近代性质的变革,其中某些内容明显地体现了资产阶级性质。在思想文化方面,更促使各种思潮层出不穷,尤其是激发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以及对新制度的向往,促使他们不断地探索和追求。民族主义思想也因此不断走向进步,走向成熟,产生了具有近代性质的国家主权观念。

不平等条约造成的深重灾难,又刺激着中国各阶级、阶层为建立新的制度而奋斗,中国革命的性质和面貌也在相当程度上由于反对不平等条约而出现了根本的变化。中国共产党鲜明地提出了以废约反帝为内涵的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纲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也由于主张废约反帝而达到了这一理论的最高境界。国共两党高举废约反帝的大旗,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揭开了中国革命的新篇章。其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一目标。废约反帝的诉求集聚了全国的民族意识,一次又一次地促进中华民族具有近代意义的觉醒,推动着国共两党、各届政府以及广大民众,展开了不同形式的斗争。

总之,近代中外条约广泛而又深刻地影响了近代中国各个领域的社会变迁,甚至相关人物的政治生涯、人生走向及其命运也均与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三、深化中外条约研究的意义

对中国历史发展有着如此关系的中外条约问题,无疑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进行系统的探讨,有助于更深入地揭露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了解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社会形态的丰富内涵;并从新的角度认识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和现代化历程,更加客观地辨析外来冲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等等。

令人欣喜的是,改革开放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涉足这一长时期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领域。专题研究出现了繁荣的局面,出版发表了大量有关条约本身和废约斗争史研究的专著论文,成果丰硕。或作整体综合探讨,或进行特权和条约个案研究,或发掘以往未涉及的史事,或阐发新的学术见解。关于中外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时人对条约的认识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法传入和条约理论等问题,也吸引了学术界的关注,并且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这些成果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中外条约尤其是不平等条约的概况,使我们的认识更为深入,为下一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就中外条约在近代历史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以及与各领域联系的紧密和广泛而言,现有研究还远远不够。不仅诸多已辟研究领域存在薄弱之处,仍有继续充实之必要,而且还有不少尚未予以关注或重视不够的空间。诸如相关理论问题、总体及国别条约关系、平等条约及平等条款等问题,以及各项条约特权制度,如租借地、势力范围、外国驻军、外籍税务司、使馆区等制度,与之相关的各重要主权如司法主权、行政主权、经济主权、领水主权、教育主权等所受损害情形及其影响,以及时人对条约和国际法的认识;尤其是中外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广泛影响,包括对近代政局、制度法律、民众运动、经济贸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思想观念等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中国加入国际公约及其影响、条约特权的运作、条约履行中的各种冲突、条约与实际中各种问题的关系、相关人物尤其是重要人物与中外条约的关系等等,均有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研究的必要。废约斗争史方面,诸如废约思想理论及其演变、各届政府对废约的态度方针及差异变化、各国对待废约的态度对策及其同异、与非主要国家的废约交涉,以及民族主义运动、废约运动和民众斗争及其地位影响,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的废约斗争等等问题,也仍有不清晰之处,需要进一步充实。此外,中外条约与他国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废约斗争的比较研究,尽管已作了一些探讨,但仍有发掘的余地。

由此可见,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这一研究领域,还有很多工作可做。有鉴于此,我们策划了“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研究”丛书,旨在通过对上述问题的专题探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近代中外条约和中外关系研究,从宏观和微观的结合上将其与近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变迁紧密联系起来,由此更深入认识中国近现代史的演变,推进这一领域的研究,并对今天的对外开放和条约关系有所借鉴。现纳入出版规划的只是其中部分专题,大体上反映了丛书所涉范围的主要方面,包括条约制度、条约关系、国际公约,以及条约与领水主权、条约与贸易冲突、条约与基督教及医疗事业、条约与有关人物及民国社会等问题。其中除条约制度为再版之外,均为前人所未涉足或有所涉及但相当薄弱的论题。这些论题从各个角度探讨了中外条约及其所反映的中外关系,以及各类约章及其废约斗争对近代中国的影响、与中国社会变迁的关系等问题,揭示了诸多新的史实,并提出了不少卓有创见的观点。

宁夏大学新闻网 | 宁夏大学报 | 博亚论坛

版权所有: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