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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闻稿件报送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11-12-08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校新闻信息的管理,提高新闻网和《宁夏大学报》的发布和出版水平,确保新闻网和《宁夏大学报》的稿件质量,使新闻网和《宁夏大学报》能够真正成为学校对外对内宣传的窗口,起到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现对新闻稿件的报送做如下规定:

一、内容要求:报送稿件必须反映学校和本学院、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一)反映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稿件;

(二)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学生工作等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稿件;

(三)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最新科研成果、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成果、经验;

(四)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文化体育、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五)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校级以上);

(六)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对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特色工作、作法等。

二、写作要求:报送稿件要语言通顺、流畅,用词准确,表达清楚,中心内容突出,无错别字、无病句。同一个活动,不作分段报道,重大新闻、综合新闻、长篇通讯除外。标题要主题突出,短小精悍。稿件内容要写清楚新闻发生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简要过程、结果等,无须大量华丽词汇点缀。重要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要准确、清楚。对质量较差的稿件,不予刊发。

三、时限要求: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原则上一般新闻在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重大新闻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遇节假日除外。否则,不予发布和刊载。

四、图片要求:报送的图片,要求画面清晰,紧扣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要有图片说明,色彩、亮度适中,比例协调,Jpg格式,每张尺寸不超过1MB。图片数量限制在5张以内。

五、报送稿件须经过本单位、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报送。

六、报送稿件需填写《宁夏大学新闻稿件报送表》(含图片),并通过网络发送至校报邮箱(xiaobao@nxu.edu.cn),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送时间及有无图片、图片数量等,不接受移动储存拷贝和纸质文章。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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