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主页和各二级网站是我校信息发布的重要手段,也是外界了解我校的重要途径。为全面加强校园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完善网站、网页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出校园网站建设与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网站建设基本框架
学校网站实行三级结构,即学校主网站、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主页、其他专题主页。学校主网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内容包括学校的重大决策;教育教学改革、日常管理工作、重大发展成果等影响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大事情;学校规章制度以及重要的发文;上级领导来校院考察、检查工作,对外合作交流等。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主页、其他专题主页原则上由其相关单位自行组稿、制作、发布以及管理与更新,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网络管理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监管。
二、学校主页(主网站)内容标准
学校主页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整体工作的情况及其重大活动。学校开展的具有全局影响的工作和活动,按照谁负责谁报道的原则,由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提供新闻材料,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审核,在《宁夏大学新闻网》发布。重要稿件或特殊稿件须报宣传部长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发布。网站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校内外的通知、公告等;
2、学校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校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6、各部门举办的具有全校性影响的、有校领导参加的、吸引新闻媒体正面关注的活动;
7、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8、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表彰奖励信息。
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通知、新闻等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二级网站发布,不在学校主页反映。
三、二级网站建设要求
1、宁夏大学二级网站是相对于学校总主页而言,包括各学院与部门主页和相关院或部门主办的专题主页,是学校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校内处级单位必须逐步将本部门二级网站建立起来。学校鼓励支持与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特色网站建设。
2、二级学院网站内容应包括:学院概况、学院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学科建设、服务地方、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动态新闻、站内公告、书记、院长信箱等。职能部门网站内容应包括:部门简介、工作职责、重要文件、机构设置、人员一览、最新公告、规章制度、办事指南、联系电话、负责人信箱等。其他专题主页具体栏目根据专题性质酌情设置。各网站具体栏目可根据本单位和相关专题的实际情况增加,网站整体风格力求图文并茂,办出特色。网站内容不得与学校主网站内容相冲突。各单位不得在二级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BBS)、聊天室等网络公共服务,此项工作由学校统一审批和管理。
3、新建二级网站的单位须填写《宁夏大学二级网站(主页)申请表》,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党委宣传部审批并备案。党委宣传部会同网络管理中心为各二级网站统一开设域名和空间,并实行集中监督管理。已自行建设并正常运转、版面成熟的二级网站可保持原有工作模式,接受党委宣传部监督。网站建设长期没有行动的单位,将取消在学校主页上的相关链接。
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网站由各单位建设和维护。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应是熟悉本单位情况的职工,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站维护管理的能力。
5、二级网站原则上“谁建立、谁负责”,信息内容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网络管理员)录入和制作,并经本部门分管网络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并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上网信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面宣传原则,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的信息。
6、主管网络宣传的领导要组织、监督本单位网页的制作;负责网页发布的内容审核、备案及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本单位网页所有信息的更新、修改、删除及网络的维护,确保网页内容的正确性,保证网络安全运行。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页的设计、制作并定期更新,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网页内容的改动(更新、修改、删除)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再予以发布;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守机密,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稳定、影响学校声誉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系统散布病毒。
四、附则
1、学校对二级网站进行定期核查,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2、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