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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法制建设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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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8 4 16

   

宁夏大学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立

12 4 ,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宁夏大学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立。银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卒、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正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潘瑞,西夏区司法局局长高峰等参加了宁夏大学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成立暨授旗仪式。

李卒、李正东分别代表银川市司法局、宁夏大学签署了《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对接协议》。这是宁夏大学和银川市司法局校地共建取得的一项成果。  

李卒向我校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授予了志愿服务队队旗。

全体志愿者庄严宣誓。志愿者代表陈一准、孙佳在发言中汇报了自己参与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心得体会,并表示一定坚定法律至上理念,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普法实践,争做有理想、有本领的大学生。

李卒说,宁夏大学为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宁夏大学新青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的组建,标志着银川市法治志愿服务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也标志着青年志愿者这一新生力量充实到了法治宣传服务队伍当中。他希望志愿服务队努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引领者和领跑者,把法治宣传教育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角落。

李正东表示,我校始终高度重视法学实践教学和普法教育,积极利用专业优势服务社会。他希望志愿服务队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努力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政法学院师生200余人参加了仪式。

   

政法学院受邀参加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2017 121 至   12月   5日   ,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本届赛事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40所高校参赛,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连续第四年受邀参赛。2015级法学一班的金帆同学获得优秀辩手奖。

本次比赛我校代表队由政法学院     张存明   老师担任总教练,     张弛   老师担任领队,参赛队员由法学专业2014级高宪,2015级金帆、江流洋、汪义双、冯琪、闫敏、钱浩、毛文佳、白东海等十八位队员组成。本届比赛的赛题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股东与原公司及董事之间关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件。小组赛阶段我方为5号赛队,与1号赛队(宁波大学)、2号赛队(中南民族大学)、3号赛队(四川大学)、4号赛队(西南民族大学)共同分在A组。短短的两天时间之内,队员们需要完成四场小组初赛。在这种情况下,上场队员顶住了巨大的压力,整个团队通力合作,在老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比赛,获得评委的好评与认可,在小组赛阶段获得了三胜一负的战绩。虽然小组未能出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并怀着巨大的希望共同致力于八强,同时也凭借着灵活的思维、缜密的逻辑推理以及镇定从容应对挑战的态度,赢得评委的青睐与对手的尊重。

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理律杯”的准备工作,在赛事准备,后勤保障,资源整合方面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关心。在历时四个月的备赛阶段中,队员们团结一致,在教练组老师的指导下分析赛题、书写文书、组织训练。教练组的各位老师给参赛队员提供了最为全面和细心的指导,悉心指导参赛队员撰写书状庭审辩论。庭辩场上队员高超的诘问技巧、发问方式以及思路转换,都得益于教练组在每一次组内多次训练中的经验总结与技巧提炼。

“明德崇法,笃行致知”,这是今年我们作为5号赛队的参赛宣言。“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从2003年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15届,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共同主办,近年来参赛高校数量稳定在40支,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全国性模拟法庭竞赛,比赛旨在促进法学院校之间的双向交流,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能力,为发现、培养出色的法律人才提供广阔的舞台。西北地区共有兰州大学、新疆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五支赛队参加。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连续第四年受邀参赛,能代表西部高校参加“理律杯”对提升我校法学学科知名度与促进校际交流以及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院以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为引导,以“双创”教育为抓手,促进与探索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创新,有效整合教学与实践资源,以能力建设为导向集成学科竞赛平台,培育创新文化,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通过实践导向的学科竞赛平台得以提升和锤炼,以参加“理律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等全国性的学科竞赛为突破点积极推动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新载体的发展,在法学实践的教学环节中已经形成了以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和德法兼修“五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与教学目标。

政法学院获评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在全区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在青少年中广泛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获评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政法学院院长任军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党委副书记崔明堂在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辅导员张宗敏荣获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    

本次获奖是对学院普法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学院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高的目标激励自己,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继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为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国做出更大贡献。

政法学院与自治区高院、兴庆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教学活动

12 26 下午,政法学院与自治区高院、兴庆区法院联合举办的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队长、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特聘教授姜戈法官;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庭长夏晓红法官、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副庭长赵婧姝法官;政法学院胡世恩副院长、法律系主任张弛、政法学院与新华学院师生代表共同参加并观摩了庭审教学活动。本次活动由政法学院法学社具体承办。

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教学活动的案例素材是由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供的真实案例,围绕“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和“被告人张某的年龄认定”这两个问题作为主要争议点展开模拟审判。政法学院与新华学院各派一支队伍进行模拟庭审活动,庭上主要由举证、质证部分与量刑事实调查部分组成的法庭调查环节和由定罪意见、量刑意见组成的法庭辩论环节,以及最后的法庭教育环节与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环节组成。随着法官法锤落下,模拟庭审开始,公诉人与辩护人激烈的辩论、规范有序的庭审程序,充分展示了案例内容的鲜活性和真实性,加深了在场师生对法律的敬畏感。现场同学表示,以真实案件为切入点置身于庭审之中,更能感受到法律的庄严神圣,对庭审也有更为真切的感受与认知,尤其是对程序法的理解更为具体和生动。  

活动最后,姜戈法官、夏晓红法官和赵婧姝法官对本次活动做了专业的点评与建议,肯定了两支队伍的表现,同时也指出了两支代表队在审判过程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正,使学生深刻感知诉讼程序的严谨性,法律的权威性,使同学们了解并认识到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并不只是刑罚,更重要的是教育,姜戈法官强调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通过这种实践性的活动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系统结合起来,才能学有所获。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兴庆区人民法院均是与政法学院共建的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本次模拟庭审活动是我院依照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与实务部门在法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载体。近年来,我院法学专业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理念,强化实践教学在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构建了“融入式、全覆盖、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与实务部门一线司法从业人员共同担当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形成高水平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形成一套实践教学运行质量评价机制,保障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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