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夏大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受校党委宣传部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双重管理,在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其中: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与培训、任务分解与验收,荣誉授予与表彰;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分会会员的日常管理和德育分核定;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学院分会日常工作的考核并提出初步的表彰方案。
(一)负责对与学校、学院有关的网络舆情的监控与信息上报;
(三)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道德讲堂、文明礼仪”等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四)负责本学院有关教学、科研、文化和学生活动的微博互动与信息传送;
(五)负责利用“学在宁大”微信平台(微信号:ningdaer)对学校要闻及各种成就开展宣传;
(六)负责配合校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统一开展各种类型的学校网络宣传活动。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学生总规模(含研究生)0.5%的比例确定分会组成人员。可设分会长1名。
采集微博信息→学院负责人审核→发布微博→党委宣传部备案。
确定网络文明活动方案→学院负责人批准→方案实施→图文并茂开展网上宣传→党委宣传部备案。
校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制定方案→党委宣传部批准并颁布方案→各学院分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校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汇总各学院分会活动方案并协调宣传→校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统计各学院分会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党委宣传部审核意见并反馈各学院→宁夏大学新闻网及官方微博统一宣传。
党委宣传部根据校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有关各学院分会活动的统计情况,结合各学院党委的具体意见进行表彰奖励。表彰设定以下奖项:
获奖单位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党委宣传部颁发奖牌、奖金(品)和荣誉证书。其中获奖个人由党委宣传部和本人所在学院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各学院党委应注意选拔那些政治上可靠、具有良好的社会公益理念、经常参加各类型志愿服务活动、熟悉各类新媒体应用的大学生作为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会员。
各学院应将入选校(院)两级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的学生纳入学生干部管理体系,参照有关学生干部待遇管理。
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从有利于开展学生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推进内部协同的角度出发,从现有的学生干部队伍或大学生志愿者队伍或学院记者站中优先选拔分会会员。
请各学院组织入选学生填写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会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16号下午4:00前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