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音乐学院张宗敏】在我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校团委《关于开展“2011年团员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12月4日上午,音乐学院二十余名青年志愿者联合金凤区法院在金凤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活动中,志愿者们在金凤区法院法官们的指导下,与工作人员一同向市民们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并向他们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市民们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日常民事纠纷,如相邻权侵害、借贷不还、人身损害侵权等。志愿者们在活动中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纷纷表示参与这样的活动收获很大,更深切的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性质和法律实务。
本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在切实做好我院团员青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使其养成学法、守法、用法习惯,从而促进其健康成长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