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队伍的通知(宣传部【2020】30号)

发布日期:2020-10-1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各单位(部门)在党建、教学、科研、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报道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投稿平台运行实际,拟成立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指定1名熟悉本单位情况且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的教职工作为本单位新闻通讯员,并上报校党委宣传部确认。

2、新闻通讯员队伍的管理按照《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020年10月23日前,各单位将新闻通讯员和本单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名单(包括姓名、工号、联系方式)盖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405室,联系人:龚旭峰,联系电话:2061161内线6161)。

附件: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宁夏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拓宽新闻来源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通讯员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新闻稿件的写作方法;

4、熟悉本单位情况。

二、新闻通讯员工作职责

1、积极通过学校统一投稿平台宣传、报送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2、通讯员所投送的新闻稿件,一般应经当事人核查校对,并征得所在单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领导审阅同意后,通过统一投稿平台提交党委宣传部;

3、了解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党委宣传部,为开展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4、完成党委宣传部所委托的宣传报道任务;

5、配合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新闻通讯员遴选办法

1、由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报党委宣传部确认;

2、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通讯员一经确认,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

3、对未能履行新闻通讯员职责的,酌情提醒、批评或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新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确认。

四、新闻通讯员待遇

1、各单位推荐并经党委宣传部确认的新闻通讯员,由党委宣传部授予聘书。

2、参加校内外新闻宣传采写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及其他活动;

3、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业务培训;

4、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新闻通讯员”并进行表彰。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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