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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在宁大﹒美在宁大”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宣传部【2014】10…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提升人文与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我在宁大﹒美在宁大”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在宁大﹒美在宁大
二、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4月5日至4月18日
2、展览时间:4月23日起
3、评选时间:4月23日至5月4日
三、征集对象
凡宁夏大学在编教职工和正式注册学习的普通本、专科、预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
四、参赛作品要求
见附件1。
五、主(承、协)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宁夏大学记者团、人文学院记者站、数学计算机学院记者站、化学化工学院记者站承办,宁夏大学网络文明志愿者协会、宁夏大学人文摄影协会、宁夏大学光影艺术协会协办。
六、联系方式
1、书法、绘画类作品,微电影作品请交至本活动各区记者站处:A区 人文学院记者站 杨慧18408672427;B区 数学计算机学院记者站 刘博13895471865;C区 化学化工学院记者站 雍翠15009603579;
2、摄影类作品请将电子版发至宁夏大学记者团邮箱1492431460@qq.com。
七、评奖方式
1、主办单位将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界的专家、教师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在初审基础上制作展板,分别在A、B、C区进行展览,接受广大师生现场投票,最终评选出优秀作品。
2、奖项设置
(1)书法、绘画类作品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2)摄影类作品风光组和纪实组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共计10名,入围作品若干;
(3) 微电影(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相关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
2、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的“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书法美术摄影大赛。
附件:1、参赛作品要求;
2、参赛作品信息登记表。
宁夏大学宣传部
2014年4月4日
附件1
参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
1)以毛笔字、钢笔字为主;
2)作品大小、字体风格不限,繁体、小篆等请附以简体原文;
3)内容以学习、读书、修养等积极向上的诗歌、辞赋为主;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学院、学号、手机号)。
2、绘画作品
1)作品风格不限(国画、油画、素描、漫画、平面设计等均可),内容健康积极;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学院、学号、手机号)。
3、摄影作品
1)作品须符合本次活动主题,拍摄于2013年3月至今,风光、纪实均可(电子版,数码原始文件为JPG格式);
2)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盗用、下载他人作品,单反相机、数码相机、手机照片均可参选;
3)单反相机、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为保证印刷质量,作品大小不低于2M,每幅(组)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并附有相应的文档曝光参数;手机照片受像素限制,凡被选中的作品只以小图印刷展示;
4)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超过五张)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彩色反转片、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
5)对作品以文档形式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学院、学号、手机号)及照片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
4、微电影
1)作品以反映校园故事、大学生活为主,风格不限;
2)作品时长在十分钟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格式为AVI或MP4;
3)作品不可盗用、剪辑添加他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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