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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第42届体育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3-09-26    浏览次数: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普遍参与、共同评定”的办法,评选环节及过程严谨透明,确保“精神文明奖”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榜样性和说明力。

二、评选内容

1.各代表队的领导重视程度,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面。

2.各代表队开幕式上的表现:标语;领导参与情况;服饰效果;队列行进中的精神状态。

3.各代表队的精神风貌:赛场内外的声势、人气;青年志愿者服务质量及好人好事;大本营、看台的人数、秩序及卫生状况。

4.新闻宣传工作:投稿数量、稿件质量及采用数量。

5.竞赛过程遵守竞赛规则情况。

三、评选办法

1.开幕式评委由党群、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组成;其它项目评委由宁夏大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组成。

2.根据各代表队入场式、大本营及看台的人数、秩序和卫生状况、新闻宣传工作、精神面貌及志愿服务工作等五项指标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前六名为“第42届体育运动会精神文明单位”。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评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9月28日—30日

2.地点:运动会主席台,赛场,各代表队大本营及看台

3.方式:

(1)大会宣传组负责人向评委介绍各代表队在开幕式、大本营与看台表现、新闻宣传工作等方面的得分情况。

(2)比赛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参赛单位,取消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

附件1:宁夏大学第42届体育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指标

党委宣传部

2013.9.25

附件1: 宁夏大学第42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入场式
(20分)

Ⅰ-1

标语创意

(5分)

1.遵守大会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场地集合;

2.入场队员步伐矫健、充满活力,精神面貌良好;

3.入场有特色,口号、标语等有创意;

4.服装整洁美观大方;

5.学院领导重视,在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入场方队展示;

6.入场后在指定地点列队,队容整齐(严肃、认真);

7.退场整齐有序。

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队伍松散的单位取消评选资格。

Ⅰ-2

队列精神

状态

(5分)

Ⅰ-3

服饰效果

(5分)

Ⅰ-4

领导参加

情况

(5分)

大本营

看台

(40分)

Ⅱ-1

大本营

看台秩序

(20分)

1.保持较高出勤率,每天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学校规定的人数;(学生人数以校体委提供数据为准,现场人数以检查小组现场统计数据为准)

2.不违反大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3.各学院按指定地点整齐就座,在比赛场地无逗留情况;

4.做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员,不得出现起哄、相互打闹,打牌、下棋等影响看台秩序的情况;

5.营造观看氛围:各班可制作标语,但须有拉拉队和拉拉队长,统一指挥,口号文明,声音响亮整齐;

6.学院领导关心,每个检查时段均有至少一名学院领导或负责老师在现场;

7.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1.无比赛项目者(含运动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负责保护长跑运动员(必须等运动员跑过终点)的1-2名学生除外。在比赛中,运动员在跑道上比赛时,严禁其他同学在场内陪跑,违者将取消相关运动员的成绩。凡有一人有此情况者扣1分。

2.每半天比赛结束后检查小组将对此项进行检查,并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存档。

Ⅱ-2

大本营

看台卫生

(20分)

1.保持所在看台清洁,不乱扔垃圾;

2.每半天比赛结束后,各学院派专人打扫本院看台;

3.学校财物要妥善保管,每天运动会结束时要归还原处。

新闻宣传

工作 (15分)

Ⅲ-1

投稿数量

(6分)

1.运动会期间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本院同学向广播台投稿,力争本院的稿件被录用;

2.稿件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和递送,稿纸不得小于作业纸大小,字数在100字左右;

3.稿件报道及时,可读性强,能体现本院的精神风貌;

4.运动会期间,各学院投稿(有效新闻稿件)不少于50篇,最多100篇。满50篇加6分;其次,按用稿量排名,以此加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以此类推。

稿件不仅要有数量,还要讲究质量,所投稿件记分中只记录有效稿件数量。

Ⅲ-1

采稿数量

(9分)

精神面貌

服务工作

(20分)

Ⅳ-1

精神面貌

(10分)

1.学院精神面貌好,到位率高;

2.啦啦队组织有力,气氛活跃;

3.无不服从仲裁委员会裁决,无理取闹的行为;

4.无打架斗殴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运动会秩序的行为;

5.无故意顶撞、谩骂裁判和工作人员的行为;

6.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

1.运动员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做文明运动员。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学院与学院之间要公平竞赛,不允许因为比赛而造成学院与学院、同学与同学之间的矛盾。自觉遵守竞赛规程和大会纪律,服从裁判,尊重工作人员。

2.遇到问题以书面形式由班主任或班长、体育委员逐级向学院、裁判长、总裁判长反映,不可起哄。若发现此类情况,则扣该学院此项分。

Ⅳ-2

服务工作

(10分)

1.人员分工到位,职责明确,同学间互相关心、支持,后勤服务工作做得好;

2.服务小分队组织有序,服从安排;

3.服务小分队工作积极主动、务实、周到。

好人好事

(5分)

Ⅴ-1

好人好事

(5分)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好人好事踊跃。

一件好人好事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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