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品牌教师和品牌学生宣传材料的通知(宣传部【2013】19号)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浓郁氛围。经研究,决定启动品牌教师和品牌学生形象宣传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方式
在校本部A、B、C三区校园主干道和学生公寓及教学区域部分路段设置、悬挂文化刀旗,刀旗内容为品牌教师和品牌学生的形象展示。
二、入选条件
1.品牌教师
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名师选拔的基本条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人选。建议学院在“学术科研型、教学型、管理型”等不同领域中的教师队伍中按比例选拔。
2.品牌学生
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按照分配名额从在学习、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品行高尚的学生中选拔。
三、基本要求
1.报送材料
(1)不低于500万像素的近期电子照片一张。
(2)个人简介
品牌教师:姓名,所在学院及专业方向,职称,人生座右铭(15—20个字);
品牌学生:姓名,生源地,年级,所在学院及专业,人生座右铭(15—20个字)。
2.报送时间
上述照片与个人简介电子版请务必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4:30前发至xchb@nxu.edu.cn ;人选登记表请加盖公章后同时报至宣传部办公室徐静处,联系电话:2061161(6161),过时不候。
3.各学院须高度重视选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要确保将本学院中具有引领、示范与带动作用的品牌教师与品牌学生选拔出来,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附:1.各学院品牌教师、品牌学生分配名额一览表
2.品牌教师、品牌学生人选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9月4日
附件:
各学院品牌教师、品牌学生分配名额一览表

学 院
品牌教师(名)
品牌学生(名)
人文学院
7
6
政法学院
7
5
外国语学院
6
5
经济管理学院
7
6
数学计算机学院
6
6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
8
10
化学化工学院
6
6
生命科学学院
6
5
资源环境学院
3
3
农学院
8
10
机械工程学院
6
6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6
6
教育学院
4
4
体育学院
4
3
音乐学院
4
3
美术学院
4
3
阿拉伯学院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4
/
校学生会
/
3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
3
校志愿者协会
/
2
记者团
/
3
总计
100
100

品牌教师 品牌学生人选登记表

姓 名
职 称
学 院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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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学 院
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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