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重要稿件约稿制度》的通知(宣传部【2013】4号)

发布日期:2013-04-0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为深入挖掘各单位工作亮点和特色品牌,积极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扩大我校宣传工作的领域与视野,向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全方位展示学校建设发展的主要成就,不断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实施《重要稿件约稿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稿对象
全校各单位。
二、工作流程
(一)由校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近期重点工作及新闻宣传需求,经约稿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及时向约稿对象发送《重要稿件约稿通知单》。通知单将明确稿件的主题、有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二)相关单位收到《重要稿件约稿通知单》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约稿单的提示要点和要求,按时交稿。约稿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稿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但延迟时间时间不得超过10天。
(三)约稿对象要树立抓亮点、出精品的意识,稿件内容要主题明确,文题相符。稿件形成后须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三、刊登范围
经审核符合发稿要求的,将在《宁夏大学报》一版、宁夏大学新闻网“聚焦宁大”栏目刊发;特别能反映学校发展成就和亮点的稿件,将推荐至宁夏日报(理论版)、宁夏新闻网、人民日报(网)、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媒体。
四、考核机制
(一)根据《重要稿件约稿》的质量与刊发情况,结合有关单位的其他宣传成就,评选5名年度优秀新闻奖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将《重要稿件约稿》及刊发情况纳入校级精神文明单位特色加分项目,并分别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奖励。
(三)组织宣传工作年度优秀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贺兰风”暑期夏令营活动。
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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