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宁大党宣发[2011]3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宁夏大学“六五”普法规划》经学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件:宁夏大学“六五”普法规划
宁夏大学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宁夏大学“六五”普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组织实施好我校第六个五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六五”普法),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进程,不断增强师生法律意识,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1〕31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较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为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民主和谐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全校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全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深化法治校园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全校教职员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积极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校、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科技创新、教育改革、人才强区、文化发展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深入开展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法律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党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校领导干部和党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重点实施“清风校园”建设,扎实推进宁夏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教师廉洁从教、学生敬廉崇洁,校风教风学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八)深入开展宁夏大学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党团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抓好我校新建立、新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为全面实现我校“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九)深入开展主题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师生文化生活相结合,创新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推出法治文化精品,打造品牌。鼓励各类学生社团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围绕学校综合治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营建平安校园环境。把创建法治学校、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学校法治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学生以及编外用工人员。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大学生作为重中之重。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工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二级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述职和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
2.大力推进教职员工学法守法用法。各单位要加大教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的培训力度,确定普法专题,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员制度、年度普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情况作为教职员工任职、评优的重要依据。
3.深入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1)根据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大学生法律知识和校规校纪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积极推进我校法学理论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运用互联网、QQ群、飞信等传播手段,丰富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纪违法,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2)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法制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感染力。指导法学社、“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提高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上半年)。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六五”普法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做好迎接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学校对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总结,并接受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我校的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建立健全宁夏大学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普法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组织协调,纪检委、党办、统战部、工会、团委、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指导、示范、协助和推进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本规划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推进阵地建设。完善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站等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引导广播、校园网、报刊等各类校内宣传媒体办好普法节目,重点办好校园网普法专栏,组织编写高质量的校园普法案例集。
(三)科学考核评价。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定期督查,用依法治理的成果检验普法宣传的成效。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抄 送: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