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规范使用新的校名用字的通知
宣传部[201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宁夏大学的文化品位,不断增强宁夏大学文化内涵、进一步提炼宁夏大学的大学精神,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全面提升宁夏大学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进而以统一的形象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构建以校园文化标识为代表的、具有宁大特色的统一形象识别系统,进一步规范学校形象宣传用字,从即日起启用由著名学者、书法家、书法教育家欧阳中石先生题写的宁夏大学校名(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涉及使用宁夏大学内容的宣传品,均统一使用新的校名用字。
二、 各单位办公用品(名片、信笺、信封、稿纸、文件袋、档案袋、文件夹等);公关用品(请柬、贺卡、光盘、会议证件、奖杯、礼品袋、纸杯等);旗帜系列用品(校旗、车旗、桌旗等);导示系列用品(校内指示牌、路牌、楼层分布牌、单位门牌、房间门牌等);环境系列用品(各类会议、庆典、仪式等的会标、背景幕布等);交通系列(中型及大型车辆车身、通行证等);网站logo均逐步采用新的校名用字和标志。
三、 新的校名用字分为简体和繁体两种版式,涉及国内使用时可使用简体字版式,涉及国外或对港澳台地区交流使用时可使用繁体字版式。
四、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对本单位使用“宁夏大学”校名用字进行摸底调研,提出统一规范用字更新计划,在年内逐步完成校名用字的更新。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新的校名用字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