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宁大…

发布日期:2011-10-24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活动启动之年,为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增强我校师生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宁法治办[2011]18号《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廉政法制宣传,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二、征稿内容

(一)法制宣传和廉政建设内容;

(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和校园和谐内容;

(三)重点宣传宪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五)宣传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内容;

(六)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具体要求为:结合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力求贴近师生、贴进生活、贴进实际,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彰显书法、绘画和摄影的艺术魅力。

三、征稿作品范围

(一)全校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摄影爱好者作品;

(二)纪检委、美术学院、离退休人员服务处从“宁夏大学第三届廉政书画摄影展”征集的作品中组织推荐;

(三)特邀部分专业书画、摄影工作者作品。

四、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9月4日至9月23日

(二)征稿方法:

1、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征集本范围稿件,于9月23日前按附表3汇总后报学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1505室),联系人:林智,电话:2061161(内线6161)。投稿邮箱:xchb@nxu.edu.cn

2、由学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纪检委、美术学院开展作品遴选活动。在初选的基础上,于9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投稿要求

(一)形式: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和摄影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摄影作品只收取电子版。

(二)规格:作品规格尺寸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附件“声明”请认真审阅、填写,有关资料可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下载。

(三)本届活动恕不退稿。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加全国法制廉政宣传书画摄影作品展,是我校对外宣传的一个有效载体。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好作品征集工作。

(二)广泛宣传,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站、橱窗、公告栏等校内媒体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的效果。学校对获得全区奖励和全国奖励的个人,予以通报奖励。

(三)本次活动将作为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和复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声明 3.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宁夏大学)书画摄影作品推荐汇总表

宁夏大学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九月四日

宁夏大学新闻网 | 宁夏大学报 | 博亚论坛

版权所有: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