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使评选和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日前印发了《宁夏大学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2011年单位总体工作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发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引导师生员工积极投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活动凝聚人心,通过活动激发热情,通过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学习,参与创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宁夏大学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以及测评指标体系,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四、积极准备,自评申报。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做好申报文明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初步定于今年4月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宁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