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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贯彻党代会精神,喜迎十八大召开”主题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9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夏大学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氛围,充分展示学校建设发展的辉煌业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师生凝聚力,展现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共创和谐人文环境。校党委宣传部、工会、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宁夏大学书画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以“贯彻党代会精神,喜迎十八大召开”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充分展现宁大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的情怀,展现我校发展历程、师生良好精神面貌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2、摄影作品突出反映宁夏大学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特别鼓励反映校园师生生活和校园风景的作品参赛。

二、评选标准

作品分三类进行评选:书法类(含软笔、硬笔、篆刻)、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水彩、素描、速写)、摄影类。

组委会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书画摄影专业人士进行评比打分。根据作品的内涵、表现力,综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摄影类1名、书法类1名、绘画类1名),每项奖励300元;二等奖6名(书法类2名、绘画类2名、摄影类2名),每项奖励200元;三等奖9名(书法类3名、绘画类3名、摄影类3名),每项奖励100元;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个,奖金500元。

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并通过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网站展示和举办专题展览展出。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册正式职工和在册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离退休职工均可参加比赛。

四、比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赵利宁

组委会副主任:李 斌 尚晓东 朱伟

艺术指导:丁生俊 黄二宁 李晓春

组员:蒋志忠 陈双社 马树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作品收集由赵丽老师负责。联系电话:2062890

参赛作品可以由单位统一选送,也可以个人报送。请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送。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鼓励内容创新,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丰富、结构新颖完整、形式生动活泼,能够体现时代和学校发展历程。不得侵犯任何版权、肖像权和著作权。

2、国画、软笔书法作品尺幅形式为“竖幅”,尺寸不小于3尺斗方,收集后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评比展览结束后,作品原件返回给作者本人或所在单位。

3、摄影类作品可以是经过扫描翻版为数码格式的老照片,但要求图像清晰可辨,大小必须在2M以上;评比展览结束后,报送的摄影作品无论是否被获奖,均不予以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并附文字说明。摄影类参赛作品还需说明拍摄时间地点。

5、摄影作品不能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6、每位参赛者选送的作品不得多于3件。

六、其它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做好参赛作品的选送工作。

2、参赛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宁夏大学报》专栏刊登,并推荐至《宁夏大学学报》等报刊杂志。

宁夏大学党委宣传部

宁夏大学工会

宁夏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宁夏大学书画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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