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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校区正式移交我校

发布日期:2016-01-14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校长办公室】1月13日下午,中卫市向我校整体移交中卫校区签字仪式在贺兰山校区主楼11楼会议室举行。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郭虎、巡视员冀永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苏安,中卫市领导张柱、万新恒、马世军、蔡菊、施润云,我校校领导金能明、何建国、赵利宁、王燕昌、许兴、谢应忠、孔斌、田军仓,以及教育厅、中卫市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卫市市长万新恒与何建国校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移交协议,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正式移交我校。

张柱在致辞中指出,宁夏大学中卫校区的创建,填补了中卫高等教育的空白,校区移交宁夏大学后,并不代表与宁夏大学合作的结束,也不意味着中卫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发展责任的放弃,而是站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学校建设发展新的开始,中卫市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与宁夏大学的协作配合,竭尽所能为校区建设发展解决困难问题,提供服务支持,创造良好条件。

校党委书记金能明在讲话中表示,宁夏大学将进一步以探索的精神、改革的勇气、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好中卫校区,积极探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新路径,更好地服务于中卫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坚信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中卫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宁夏大学中卫校区一定能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做出应有的贡献。

郭虎希望中卫市政府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宁夏大学中卫校区的建设发展,希望宁夏大学充分运用自身的优势,紧密结合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切实利用好现有资源,进一步明晰中卫校区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发展路径,把中卫校区建设好发展好,在中卫市的发展以及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2014年春季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我校与中卫市政府在中卫市共同设立宁夏大学中卫校区。在一年多时间里,中卫市和宁夏大学从大局出发,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推动校区建设与发展,顺利实现5个专业、2个年级、近800名学生的办学规模,并入驻新校区,特别是中卫校区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示范区”建设目标,积极开展了教育教学改革,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树立了高校和地方政府合作的新模式。此次,自治区政府本着从实际出发,着眼于中卫校区长远发展,做出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整体移交宁夏大学的决定,符合学校发展和运行规律。

(责任编辑: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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