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9-21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计财处综合科】 自治区实行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改革以来,我校计划财务处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及全校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认真执行财政部和自治区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收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安全入库,管理规范。2010年9月,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交通厅等15个单位予以表彰,我校荣获“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先进单位”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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