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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12#公寓党支部接受自治区教育工委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评估

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化学化工学院 王亚楠/文】6月13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赵利宁、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副部长金蔚在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王亚勇、学生党建办主任沈岩东、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嗣丞、副书记潘瑞等的陪同下,对化学化工学院12#楼公寓党支部进行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评估验收。”

验收会现场

赵利宁副书记一行首先参观了12#楼公寓,与同学们进行交流。评估验收会在12#楼党员活动室举行。12#公寓楼党支部书记张航对公寓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做了汇报。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嗣丞总结了12#公寓党支部的亮点特色,他说,公寓党支部是党总支与学生之间的桥梁,能够及时、有效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对于维护学校的稳定,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12#公寓合唱队表演

党外人士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党员及教师代表对12#楼公寓党支部进行了测评投票。

领略115宿舍风采

金蔚副部长感谢我校党委对本次活动的重视,并充分肯定了12#公寓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

合影

赵利宁副书记对化工学院在学生公寓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希望学院能够继续完善公寓党建工作,把学术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团建等各方面工作结合好,切实以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抓手,不断探索新的活动模式,促使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化学化工学院12#楼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在“内铸素质,外树形象”的理念下,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和学院中心工作,以服务为宗旨,活动为载体,在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层面开展了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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