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研究生院 郝莉勤】为落实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7月9日、10日、14日下午,我校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汇报会在B区研究生院7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我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养方案的修(制)订汇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建设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结合国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院自6月以来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制)订,以适应我校专业学生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增加和培养质量的提升。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报了本单位学习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政策的情况,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的情况,修订培养方案选定的不少于2个国内知名院校同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比较研究,培养方案制定的过程,征求导师、任课教师、兼职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在校研究生对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情况,修(制)订的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问题和建议等。

冯秀芳常务副院长在审议会议中指出,在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比重较大,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研究生过程管理、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培养方案具有权威性,一旦修(制)订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发展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现状,进一步修(制)订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确保修(制)订质量,并强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从“突出特色,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产学结合”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次修(制)订的培养方案将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也要提上工作日程。
此次会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范培养环节,积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学校特色、学科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为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奠定了深厚基础。
(责任编辑:胡玥)
|